海岸药业获评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绿色发展领军企业荣誉称号

2024-07-22

为推进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更高质量发展,加快打造绿色创新发展新高地,2023年9月,江苏省生态环境厅与上海市生态环境局、浙江省生态环境厅、示范区执委会联合印发《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绿色发展领军企业评选方案(试行)》。经企业申报、地方审核、专家评估和集中会审等环节,形成了《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绿色发展领军企业入围名单》,江苏海岸药业有限公司顺利入围并通过公示。这是继获江苏省绿色工厂、国家绿色工厂荣誉后,海岸药业收获的又一份“绿色成果”认证。

 

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绿色发展领军企业是以推动一体化示范区高质量发展为导向,通过培育一批绿色发展领军企业,树立绿色低碳发展标杆,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正向激励,引导企业主动落实污染防治主体责任,加快节能降碳先进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全面提升能源资源利用效率,推动形成绿色低碳的生产方式,促进一体化示范区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的举措。获得该项荣誉是对海岸药业在能源使用效率、能源资源利用、产品能耗水平等方面的综合评价,同时也是对海岸药业技术创新、智慧生产等企业综合实力的肯定。

 

双碳时代背景下,江苏海岸药业有限公司秉承“创新驱动”、“绿色发展”的理念,通过绿色化、智慧化转型,打造集自动化、信息化、智能化于一体的智慧工厂,可实现全流程质量溯源,确保品质稳定可靠;同时把工艺创新、推动屋顶光伏项目建设、产品全生命周期系统建设、能源管理体系建设贯穿到生产制造的全过程、各环节中,严格执行节能、降耗、减污、增效的措施,坚持把环境保护、资源能源节约和循环经济纳入企业总体发展战略统筹考虑,实现了“用地集约化、原料无害化、生产洁净化、废物资源化、能源低碳化”的绿色工厂目标。

 

未来,海岸药业将持续践行绿色和可持续发展理念,不断在绿色可再生能源、保护环境、可持续发展等方面做出积极的探索和研究,充分发挥“国家级绿色工厂”的示范引领作用,为“双碳”目标的实现作出更大的积极贡献。